2025年8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GB 26572-2025),并于2027年8月1日起实施。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GB 26572-2025)的全文现已正式发布(见附件),其主要内容、发布实施目的、与GB/T26572-2011的对比情况、电器电子产品中限制使用的有害物质清单及限值详情如下:
主要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和标识要求,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
发布实施目的:
为贯彻《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和《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有关要求,控制和减少电器电子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人身健康造成的危害,促进电器电子行业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鼓励绿色消费,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提升电器电子企业绿色生产意识和水平,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与GB/T 26572-2011的对比:
本文件实施后将替代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GB/T 26572-2011)及其第1号修改单,与GB/T 26572-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删除了“限用物质”术语和定义(见2011年版的3.1);
b) 增加了“有害物质”“环保使用期限”“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和“应用例外”4个术语和定义(见3.2、3.6、3.7和3.8);
c) 增加了电器电子产品分类及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见第4章);
d) 增加了标识要求(见第6章);
e) 删除了电子电气产品拆分(见2011年版的附录 A)。
电器电子产品中限制使用的有害物质清单及限值:

本标准为中国RoHS管控领域的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填补了中国RoHS强制性标准空白。标准规定的10大类有害物质的限值与国际RoHS--欧盟RoHS指令(2011/65/EU)--限值要求一致,有助于推动中国标准和产品走向国际。
附件:《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GB 26572-2025)
来源: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