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风险管控,指导企业提高异常工况的安全风险辨识和应急处置意识和能力,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组织编制了《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本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12月22日发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意见征集截止期至2024年1月22日。如有意见需填写在《征求意见表》书面进行反馈,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safetychem@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刘海成,010-83933458;褚云,010-83933505。传真:010-83933404。
现就本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本准则对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的基本要求、处置原则进行了规定,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运行阶段的装置开停车、非计划检维修、操作参数异常、非正常操作或设备设施故障及其他存在能量意外释放风险的情况。
附件:1. 《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2. 征求意见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