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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2026-28

加拿大-修订《1999年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CEPA)》附表3的法令

更新时间: 2026-03-05
最新版发布
2026-02-16
实施
2026-06-30
废止
替代法规
本法令于2026年6月30日修订《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CEPA)(2023年修订)》(S.C. 1999, c. 33)。
行业
工化
区域
加拿大
发布单位
加拿大环境与气候变化部
主要内容
本法令对加拿大《1999年加拿大环境保护案(CEPA)》的附表3进行了修订,将加拿大口管制清单(ECL)进行更行和扩充,包括替换附表3第1部分第6项、第8项;替换附表3第2部分第9项、第16项、第17项、第29项、第34项、第35项(a)段前的部分;在附表3第2部分中添加六溴环十二烷、全氟辛酸及其盐和化合物、甲基硫环磷等物质;废止附表3第3部分第18项;在附表3第3部分中添加全氟羧酸及其盐和化合物等物质等,适用于在加拿大从事相关物质的出口等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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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修订《1999年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CEPA)》附表3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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