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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地方标准
废止
DB35/ 323-2011
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更新时间: 2024-07-31
最新版发布
2011-12-20
实施
2012-01-01
废止
2018-12-15
新标准
本标准于2018年12月15日被DB35/ 323-2018 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代替。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大陆 福建省 厦门市
发布单位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主要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厦门市16种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餐饮业油烟排放要求、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适用于厦门市辖区内二类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一切排污者(包括排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本标准涉及的行业排放标准与现有国家或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应根据行业适用范围从严执行;对于有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其他行业(本标准涉及的行业除外)按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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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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