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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
环署化字第1098000002号令
台湾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许可登记核可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 2025-01-15
最新版发布
2020-01-15
实施
2020-01-15
废止
2024-06-11
新法规
本办法于2024年6月11日被《台湾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许可登记核可管理办法(2024年版)》(环部化字第1138111423号令)代替。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台湾
发布单位
台湾地区环境部
主要内容
本办法依据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第八条第五项、第十三条第五项及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制定。对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许可登记核可的资料文件、换发、补发、审查、作废、公开和保密、贮存毒性及具危害性关注化学物质等进行了规定,适用于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的运作人申请许可证、登记文件或核可文件及后续更新维护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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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许可登记核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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