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还没有实施。对境外拟向中国境内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国外生产企业,可以作为安全信息码申请人,但应当指定在国内依法进行其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生产、进口企业作为代理人,由该代理人申请唯一二维码,共同履行有关义务并依法承担责任。该代理人承担的责任与进口登记企业的职责相同,要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该代理人安全信息码的生成不影响同种产品其他进口企业的登记。国外生产商印刷粘贴安全信息码后,国内进口企业登记则无需另行印刷、粘贴安全信息码。
想了解下一企一品一码中二维码的代理人制度
时间:2023-10-16
目前还没有实施。对境外拟向中国境内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国外生产企业,可以作为安全信息码申请人,但应当指定在国内依法进行其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生产、进口企业作为代理人,由该代理人申请唯一二维码,共同履行有关义务并依法承担责任。该代理人承担的责任与进口登记企业的职责相同,要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该代理人安全信息码的生成不影响同种产品其他进口企业的登记。国外生产商印刷粘贴安全信息码后,国内进口企业登记则无需另行印刷、粘贴安全信息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