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46号)相关要求执行。《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中化学物质标识信息公开及延期申请按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相关要求执行。
7号令下取得的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证,如何履行登记后管理要求?
时间:2023-09-15
按照《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46号)相关要求执行。《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中化学物质标识信息公开及延期申请按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