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市监特设函〔2026〕286号)。
本通知对组织开展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进行了规定,包括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暑期汛期安全生产、深入开展安全宣传咨询和教育培训活动,适用于指导相关单位组织开展2026年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
现就涉及化工的有关事项通知整理如下:
一、“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暑期汛期安全生产”部分
1)加强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大力宣贯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高使用单位和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和处置能力。
2)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整治。按照《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等要求,聚焦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产品,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对监督抽查发现的超标违禁产品移送相关部门协同处置。督促电商平台强化烟花爆竹巡查巡检,清理处置非法营销信息。
二、“深入开展安全宣传咨询和教育培训活动”部分涉及
1)开展2026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日”活动。
2)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和安全帽等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活动。
3)开展安全相关国家标准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新发布的玩具及儿童用品材料中总铅含量的测定、儿童伞、毛绒和布制玩具、电动童车等国家标准,以及新实施的婴童用品挥发性有机物释放量的测定、便携式婴儿睡篮等国家标准。
4)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员教育培训。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