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计划出运一批超级电容模组的货物到国外。根据已经获得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此货物的归类为UN3499,CAPACITOR, ELECTRIC DOUBLE LAYER,CLASS 9,PG:--。 亦根据送样检测后所得的《海运运输危险性鉴定书》,货物可按9类危险货物进行海运,包装类别:无。 之前向属地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检验时,海关老师告知,该货物没有使用UN危险货物包装的要求,故未获批准出具“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因此,目前没有如一般的危险货物一样有“危包证”可用于申请“货报”流程。 我们也查阅了2022版《国际危规》,UN3499适用的包装导则为P003,对此条规定,我们的理解是:货物的运输包装不必满足UN危险货物包装的试验要求(否则应当根据包装导则P002的要求使用UN包装),但须满足6.1.4包装的结构要求以及4.1章的包装的一般规定中的部分要求。 因此我们想咨询,在没有“危包证”的情况下,是否有可能通过“货申报”的审核?如有可能,我们需要提交哪些文件或者办理什么流程?
答:需提供危险货物包装检验性能单或者危险货物包装使用结果单。
附件:《国际海运危险货物(IMDG)规则》修正案(MSC.556(108)号)
来源:宁波海事局
工具:危险货物UN编号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