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RoHS强标GB 26572-2025发布后,给予行业“2+1”过渡期。即在GB 26572-2025管控范围内的产品,2027年8月1日(含)之后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应执行本标准要求;对于2027年7月31日(含)之前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将给予1年时间用于库存产品消纳期,即2028年8月1日开始执行本标准要求。
附件:《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GB 26572-2025)
来源: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RoHS强标GB 26572-2025发布后,给予行业“2+1”过渡期。即在GB 26572-2025管控范围内的产品,2027年8月1日(含)之后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应执行本标准要求;对于2027年7月31日(含)之前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将给予1年时间用于库存产品消纳期,即2028年8月1日开始执行本标准要求。
附件:《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GB 26572-2025)
来源: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