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企业确定是否需要发出警告或是否禁止将化学物质排放到饮用水源中,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OEHHA)已为许多加州65号提案所列化学品制定了安全港水平。安全港水平是指对所列化学品的暴露水平低于或等于此水平时,无需提供加州65号提案警告。如果对某种化学品的暴露处于或低于这些水平,企业则无需提供警告。这些安全港水平包括:
1)无显著风险水平:适用于被列为致癌的化学品;
2)最大允许剂量水平:适用于被列为导致出生缺陷或其他生殖危害的化学品。
OEHHA 已建立了300多项安全港水平,并持续为更多所列化学品制定新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