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51号)的相关规定,申请表等应通过网上登记系统完整填写后打印,签字盖章彩色扫描后上传网上登记系统。可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相关规定的电子章。
附件:1.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12号)
2.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51号)
来源: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工具:1. 中国新化学物质查询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51号)的相关规定,申请表等应通过网上登记系统完整填写后打印,签字盖章彩色扫描后上传网上登记系统。可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相关规定的电子章。
附件:1.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12号)
2.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51号)
来源: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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