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69/2025/QH15号法律《化学品法》已于今年获得第十五届国会高票通过,参与表决的国会代表赞成率高达93.10%。该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新法包含多项改革措施,旨在破解行业发展瓶颈,为化工产业创造有利发展环境,达成2026-2030年间实现经济两位数增长目标。法律还通过加强分级授权、简化行政手续、推动信息技术应用等方式,改善营商环境,便利企业执行,并减少执行中的困难。
《2025年化学品法》主要聚焦以下四大新要点:
一、制定政策,将可持续发展化学工业建设成为基础性、现代化的产业
- 补充了化学工业发展战略(第4条):明确战略制定的目标、要求、内容、时期。
- 化学品项目(第5条):要求化学品项目必须符合安全距离规定、遵守环保标准与技术规范,并鼓励选择绿色、可持续、环境友好的技术和设备。
- 重点化学工业领域(第6条):属于重点化学工业领域的投资项目,若其资本规模和资金拨付进度符合政府规定,将享受特殊投资优惠和支持。
- 化学品专业咨询活动(第7条、第8条):补充规定了化学品领域专业咨询组织、个人的条件以及从事咨询活动的个人认证要求。
二、对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实施统一管理
- 法律对化学品从生产、经营、进出口、运输、储存、使用到废弃物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作出系统规定(第10-16条),并按类别(有条件化学品、需特别管控化学品、禁止化学品)实施分类管理。
- 有条件化学品:生产或经营组织需持有相应条件合格证书。其进出口限于持有证书的生产者(出口自身产品)、经营者(为经营目的)以及使用者(为自用目的)。
- 需特别管控化学品:生产或经营需获得许可证。其进出口除需对应许可证外,还必须另行申请专门的进出口许可证。该进出口许可证按每份出口发票、进口发票颁发,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六个月,且可延期一次。
- 禁止化学品:原则上禁止,仅在特定例外情况下可凭进口许可证进口(如用于科研等法定目的),且须严格遵守使用和最终处置(出口或销毁)的规定。
- 购买、销售需特别管控化学品的组织、个人,必须建立购买、销售管控清单,并须根据政府规定的实施路线图,对购买、销售方的组织、个人数据进行认证(第11条第4款)。
- 使用需特别管控化学品的组织、个人必须公布使用目的(第17条)。
三、管理产品中的危险化学品
- 新增了对产品中危险化学品含量的管控与信息披露要求(第31、32条),以降低危险化学品其对人体、财产及环境的危害,并符合国际管理趋势。
- 产品中含有危险化学品且已有技术规范的,依照本法、《标准和规范法》、《产品、商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 对于产品中含有危险化学品但尚未制定技术规范的,主管部门将颁布需要公布信息的危险化学品目录。
- 生产、进口含危险化学品的产品的组织和个人,有义务在产品进入市场流通前,在化学品专业数据库(https://chemicaldata.gov.vn/tim-kiem/hoa-chat)公布产品中危险化学品的含量信息。
四、提高化学品安全保障效果
- 修改安全距离规定,明确省级人民委员会负责制定现有化学品设施的合规路线图(第35条)。
- 调整对化学品项目、化学品设施的化学事故预防应对计划进行审批的时间点(第37条)。
- 完善了省级化学事故应急预案(第39条)。
- 补充国家制定政策提高民事领域化学事故预防应对能力的规定(第41条)。
工业和贸易部化学品局表示,2025年《化学品法》系统规定了化学品管理、化工产业发展、信息公示、产品中含危险化学品监管以及安全与应急保障等内容。旨在建立法律基础,提高国家管理化工行业发展、化学品管理工作的效率,最大限度地降低化学品活动造成的风险,并构建与世界各国法规相协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