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等三部门关于优化锂亚硫酰氯电池进出口监管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5-12-17
中国
进出口
两用物项
电池

2025年12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和海关总署三部门联合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优化锂亚硫酰氯电池进出口监管措施的通知》(工信部联安全函〔2025〕335号)(以下简称《通知》)。

现就《通知》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优化监管措施总结如下:

制定依据:

《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而制定,旨在提升监控化学品进出口管理效能。

适用范围:

《通知》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优化部分锂亚硫酰氯电池进出口监管措施。部分锂亚硫酰氯电池是指第三类监控化学品亚硫酰氯(化学文摘社登记号:7719-09-7)灌装含量不超过1千克的单个锂亚硫酰氯电池或电池组。

优化监管措施:

(一)上述锂亚硫酰氯电池或电池组,亚硫酰氯含量少,且拆解困难,难以通过拆解反向提取亚硫酰氯,扩散风险极低,不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的管理范围,不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中监控化学品项下的管控物项,无需办理《监控化学品进出口核准单》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二)上述锂亚硫酰氯电池或电池组,在向海关申报进出口时,应当在报关单规格型号中如实申报单个锂亚硫酰氯电池或电池组亚硫酰氯灌装含量。

......

详情请见附件。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优化锂亚硫酰氯电池进出口监管措施的通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具:1. 中国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两用物项管理)查询

           2. 中国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2025年版)查询

           3. 中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2025年版)查询

热门课程
热门课程
查看更多
热门指南
热门指南
查看更多
化规通
全球化学品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
服务热线:
0571-87206555
化规通logo
x
化规通logo
化规通是由瑞旭集团出品,面向化工及下游行业的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基于最新的全球化学品法规资讯、可靠的物质及法规标准数据库、专业的合规工具及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降低产品合规风险、破除市场准入壁垒。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秋溢路288号东冠高新科技园1号楼11层
电话:0571-87206555
传真:0571-87206533
邮箱:chemicals@cirs-group.com
工具
相关平台
关注微信公众号
化规通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Copyright © 2026 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浙ICP备07030637号-1
icon-server
mess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