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CLP法规下,何时需要为物质或混合物分配补充性危害说明EUH029——"与水接触释放出有毒气体"?

时间: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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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欧盟CLP法规附件二第1.2.1节给出的标准,该危害说明适用于"遇水或潮湿空气时会释放出具有急性毒性(类别1、2或3)气体且数量可能达到危险程度的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例如磷化铝、五硫化二磷"。关于何时应分配此危害声明,目前未提供进一步的标准或指南,也未指明适用的测试方法。建议只要释放出任何量的急性毒性类别1、2或3气体,即需标注EUH029。因此,对于所有遇水会释放有毒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都建议添加此说明。

附件:《欧盟物质和混合物(配制品)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法规)》

       

来源:E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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