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CLP法规下,是否必须将危险说明和防范说明及其代码一同标注在标签上?

时间:2025-11-17
欧盟
SDS和标签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

不是必须的。根据欧盟CLP法规第21条和第22条的要求,标签上需要标注的说明内容本身必须符合附件III和附件IV第2部分规定的措辞。与这些说明相对应的代码并非标签上的强制要求,但也未被明确禁止。供应商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在标签上同时添加这些代码。

附件:《欧盟物质和混合物(配制品)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法规)》

       

来源:E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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