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CLP法规第40(1)条提及“制造商或进口商团体”,这是否等同于SIEF?

时间: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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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并非如此。"团体"一词在欧盟CLP法规中并未定义,尤其不等同于欧盟REACH法规下定义的"物质信息交换论坛"(SIEF)。尽管如此,SIEF的成员可以决定以团体的形式向分类与标签名录(C&L)进行通报。通报中应明确说明该团体每个成员的身份信息。

附件:1. 《欧盟物质和混合物(配制品)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法规)》

           2. 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欧盟REACH法规(第78修订版)

        

来源:ECHA

工具:GHS分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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