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必须通报。欧盟CLP法规第39条(a)款规定,“根据法规(EC) No 1907/2006(即欧盟REACH法规)需进行注册的物质”在投放市场时,属于分类与标签名录(C&L)的适用范围。因此,这一规定适用于根据欧盟REACH法规需注册并投放市场的物质,无论其是否具有危险性。如果某种物质未被分类,则应在IUCLID 6档案中或通过REACH-IT的分类与标签在线向导中选择“未分类”选项,以向分类与标签名录(C&L)通报。
然而,如果某种物质无需注册且不符合危险物质分类标准,则没有通报义务。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尚未注册的物质,注册人/通报人应根据欧盟CLP法规第40条第(3)款的规定进行通报,因为通报义务独立于注册截止日期。此外,如果某企业已提交了物质的注册卷宗,其中已包含符合CLP的分类与标签信息,则同一企业无需再单独向分类与标签名录(C&L)提交通报。
附件:1. 《欧盟物质和混合物(配制品)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法规)》
2. 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欧盟REACH法规(第78修订版)
来源:ECHA
工具:GHS分类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