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物属于物质范畴,若其满足危险性分类标准且投放市场,则必须依据欧盟CLP法规第39条(b)款和第40条(1)款进行通报。
附件:《欧盟物质和混合物(配制品)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法规)》
来源:E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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