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从事化学物质或混合物的生产、进口、使用或分销活动,则需遵守欧盟CLP法规。无论年产量如何,在将任何物质或混合物投放欧盟市场之前,您必须根据欧盟CLP法规对其进行分类、标签和包装。将物质或混合物“投放市场”是指将其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实际提供给第三方。
若您是制造商或进口商,根据欧盟CLP法规,即使未将物质投放市场,也需对受欧盟REACH法规第7条或第9条约束而需完成注册或通报的物质进行分类。这包括用于产品与工艺导向研发(PPORD)的物质分类。
若您是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将单独投放市场或存在于危险混合物中(超过特定适用浓度限值)的危险物质(无论其年产量或进口量如何),以及受欧盟REACH法规约束且已投放市场的需注册物质,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建立的分类与标签名录(C&L)进行通报。但若您已通过欧盟REACH注册提交了欧盟CLP法规要求通报的相关信息,则无需重复履行此项通报义务。
附件:1. 《欧盟物质和混合物(配制品)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法规)》
2. 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欧盟REACH法规(第78修订版)
来源:ECHA
工具:1. 欧洲化学品名录(EINECS/ELINCS/NLP)查询
5. GHS分类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