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欧盟REACH法规第10条(a)款第(iv)、(vi)、(vii)和(ix)项规定,成员注册人可以单独提交以下信息:
1. 分类与标签;
2. 依据附件VII至XI要求生成的研究摘要;
3. 若附件I有要求,依据附件VII至XI要求生成的稳健研究摘要;
4. 附件IX至X中列明的测试提案。
欧盟REACH法规第11条第3款允许在特定条件下采用“选择退出”(opt-out)。此类“选择退出”仅可涵盖领头注册人代表全体成员注册人提交的部分或全部数据节点。但无论是否共享信息,成员注册人均须保持联合提交的成员身份。
附件: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欧盟REACH法规(第78修订版)
来源:ECH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