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欧盟REACH法规第26条第1款(在IUCLID中称为“类型3”),原则上在注册物质前始终有义务进行查询。查询流程的目的是让同一物质的潜在注册人与现有注册人建立联系,以便共享数据及其成本,并在适用情况下联合提交信息。
当注册人达到下一吨位阈值且吨位区间提升时(第12条第2款,在IUCLID中称为"类型4查询"),也应进行查询。同样,若注册人将卷宗从"中间体"(即遵循第17条第2款或第18条第2款信息要求)更新为"完整注册"时,也适用此规定。
在上述两种情况下,若存在相关研究数据且与现有注册人的数据共享谈判失败,提交查询是根据欧盟REACH法规第27条提起数据共享争议的前提条件。
需特别注意的是,未进行查询可能被执法部门视为违反欧盟REACH法规第26条。这对于吨位级别提升的情形尤为关键——根据第12条第2款规定,一旦达到更高吨位阈值必须立即进行查询。完成查询可向执法机构证明注册人正在积极获取更高级别吨位所需数据。上述要求对领头注册人同样重要,特别是当该物质的其他注册人可能已通过opt-out卷宗提交了相关数据。
附件: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欧盟REACH法规(第78修订版)
来源:ECH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