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2日,应急管理部调查评估和统计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规范>系列标准意见的通知》,就《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规范 第1部分:总则》(AQ 9010.1-XXXX)、《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规范 第2部分:金属冶炼》(AQ 9010.2-XXXX)、《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规范 第3部分:危险化学品》(AQ 9010.3-XXXX)、《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规范 第4部分:矿山》(AQ 9010.4-XXXX)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规范 第5部分:烟花爆竹》(AQ 9010.5-XXXX)强制性行业标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期至2025年10月21日。
如有意见,请将反馈意见请填写《应急管理标准项目征求意见表》(见附件1),并于2025年10月21日之前发送至电子邮箱aqsc@cec1979.org.cn。
联系人及电话:肖钰哲,010-68701150。
现就本次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1.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规范 第1部分:总则》(AQ 9010.1-XXXX)
本文件规定了保险机构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被保险人提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的服务项目和形式、服务流程、服务保障、服务评估和改进的要求,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活动、应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以下简称“事故预防服务”),其他行业(领域)的事故预防服务参照本文件执行。
2.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规范 第2部分:金属冶炼》(AQ 9010.2-XXXX)
本文件规定了保险机构为金属冶炼领域被保险人提供事故预防服务的服务项目、服务形式、服务流程、服务保障、服务评估和改进的要求,适用于金属冶炼领域被保险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
注:本文件所述的金属冶炼领域被保险人是指从事纳入《金属冶炼目录(2015年版)》等生产活动的被保险人。
3.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规范 第3部分:危险化学品》(AQ 9010.3-XXXX)
本文件规定了保险机构为危险化学品领域被保险人提供事故预防服务的服务项目、服务形式、服务流程、服务保障、服务评估和改进的要求,适用于危险化学品领域被保险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
注:本文件所述的危险化学品领域被保险人是指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无储存设施的除外)等活动的被保险人。
4.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规范 第4部分:矿山》(AQ 9010.4-XXXX)
本文件规定了保险机构为矿山行业被保险人提供事故预防服务的服务项目、服务形式、服务流程、服务保障、服务评估和改进的要求,适用于矿山行业被保险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事故预防服务,不适用于石油天然气(包括页岩油、页岩气)开采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事故预防服务。
注:本文件所述的矿山行业被保险人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探和矿山建设、生产、闭坑及有关活动的被保险人。
5.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规范 第5部分:烟花爆竹》(AQ 9010.5-XXXX)
本文件规定了保险机构为烟花爆竹行业被保险人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的服务项目、服务形式、服务流程、服务保障、服务评估和改进的要求,适用于烟花爆竹行业被保险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事故预防服务。
注:本文件所述的烟花爆竹行业被保险人是指从事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有关的生产、经营等活动的被保险人。
附件:1. 关于公开征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规范》系列标准意见的通知
2.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规范 第1部分:总则》(AQ 9010.1-XXXX)
3.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规范 第2部分:金属冶炼》(AQ 9010.2-XXXX)
4.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规范 第3部分:危险化学品》(AQ 9010.3-XXXX)
5.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规范 第4部分:矿山》(AQ 9010.4-XXXX)
6.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规范 第5部分:烟花爆竹》(AQ 9010.5-XXXX)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工具:1. 中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