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0日,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及储存安全规范>意见的通知》,就地方标准《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及储存安全规范(征求意见稿)》(DB11/T XXXX-XXXX)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规范,确保危险化学品储存环节的安全可靠。意见征集截止期至2025年9月19日,如有意见请通过以下渠道反馈:
1.电子邮件:bjyjwh@yjgl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4号楼北京市应急管理局(邮政编码:1011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3.电话:010-55579940
4.传真:010-55579784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现就本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本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建设安全及储存安全要求,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建设及储存,不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储罐、剧毒化学品、民用燃气仓储设施的建设及储存。
附件: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及储存安全规范》意见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工具:中国化学品仓库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