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欧盟REACH法规第3条第22款,PPORD定义为“任何与产品开发或物质的进一步开发相关的科学研发,在此过程中,物质本身、配制品中或物品中的物质被用于中试装置或生产试验,以开发生产工艺和/或测试物质的应用领域”。
例如,物质的任何科学开发,包括在中试装置或全规模生产中为放大生产规模、改进生产工艺或研究该物质应用领域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无论涉及多少吨位,都属于PPORD的定义范围。
为促进创新,欧盟REACH法规第9条规定,为PPORD目的而制造或进口的物质本身或混合物中的物质,以及物品中掺入或进口物品中含有的物质,可豁免注册义务,豁免期为5年。为获得豁免,公司需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提交PPORD通报。应申请,ECHA可将此豁免期再延长最多5年;对于人用或兽用医药产品开发所用物质以及未投放市场的物质,则可再延长最多10年。更多信息请参阅《欧盟REACH下科学研究与开发(SR&D)及产品和工艺导向研究与开发(PPORD)指南》。
附件:1. 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欧盟REACH法规(第78修订版)
2. 《欧盟REACH下科学研究与开发(SR&D)及产品和工艺导向研究与开发(PPORD)指南》
来源:ECH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