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1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药监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发布<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本公告公开了最新版《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同时替代原《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
现就最新版《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发布背景、主要更新进行总结,详情如下:
发布背景:
依据2025年1月修订施行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按照药用类和非药用类分类列管”的规定,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药监局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有关规定,对现有《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和《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进行了调整,形成了最新版《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
主要更新:
1)品种扩充
最新版《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不仅包括原《非药用类麻精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中的231个品种(原按照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的“依替唑仑”,现调整至《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和芬太尼类物质、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尼秦类物质3个大类,还包括从2013年版《麻醉药品目录》中拆分出的91个品种、2013年版《精神药品目录》中拆分出的74个品种(不再区分第一类与第二类精神药品),共计396个品种和3个大类。
2)化学品基础信息变更
根据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规定的命名规则,对有关物质的中文化学名、英文化学名、CAS号和备注栏中英文简称或缩写进行了修改或补充,并对目录末尾注解进行了统一和完善,使相关表述更加准确、规范。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