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标示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产品信息时,应如何理解“保质期(适用时)”的规定?

时间:2025-07-10
中国
食品接触材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2016)规定了食品接触材料产品信息的相关要求。其中8.3条款规定“标识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材质,对相关法规及标准的符合性声明,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适用时)等内容。”其中,保质期仅适用于需要在一定期限内使用的产品,企业应根据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特性自行确定产品是否需要设置保质期,如需要,则应按照标准要求标示。

附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2016)

 

来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工具:FCMD全球食品接触材料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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