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1-2024)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旨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炼焦化学工业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
《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1-2024)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适用于现有炼焦化学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炼焦化学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现有企业自2027年1月1日起,新建企业自2025年4月1日起,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该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中的相关规定。
附件:《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1-2024)
来源:生态环境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