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厂商有上述情形,于取得许可文件后仍应就下列事项建立工作者的暴露数据,并至少留存10年备查,但如无暴露工作者的情形,得免之:
(1)工作者姓名。
(2)从事的作业概况及作业期间。
(3)工作者暴露情形。
(4)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的事项。
来源:台湾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
工具:中国台湾管制化学品名单
要,厂商有上述情形,于取得许可文件后仍应就下列事项建立工作者的暴露数据,并至少留存10年备查,但如无暴露工作者的情形,得免之:
(1)工作者姓名。
(2)从事的作业概况及作业期间。
(3)工作者暴露情形。
(4)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的事项。
来源:台湾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
工具:中国台湾管制化学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