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市场监管企业年报“多报合一”相关事项的公告》(2024年第52号,以下简称《公告》),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市场监管企业年报统一报送,实现“一个入口,一次报送”。
《公告》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而制定,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政务服务。
《公告》主要内容:
《公告》对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的报送要求、各地政府责任和义务、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定,适用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提交年度自查报告等相关活动。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市场监管企业年报“多报合一”相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