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5日,民航局运输司发布关于征求《危险品货物航空运输临时存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为规范危险品货物航空运输临时存放安全管理,厘清责任边界、明确适用范围和对象,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的权益保护,提高危险品货物临时存放设施设备的智慧化及信息化水平,我司组织对2018年出台的《危险品货物航空运输存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形成了《危险品货物航空运输临时存放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行业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6月17日前反馈至 wuliuchu@caac.gov.cn。
此次修订将原《危险品货物航空运输存储管理办法》更名为《危险品货物航空运输临时存放管理办法》,进一步厘清了责任边界,全面完善了对资质管理、人员培训、场所选址、设施设备、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对场站的危险品货物临时存放的安全管理予以进一步规范。
预计此次修订通过后,2018年10月8日发布的《危险品货物航空运输存储管理办法》(AC-276-TR-2018-01)将废止。
新修订《管理办法》共六章40条,内容包括:第一章 总则,包括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管理权限、主体责任、术语定义;第二章 基本要求,包括资质要求、总体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安保要求、台账管理、应急演练、报告程序、自查要求;第三章 临时存放要求,包括原则性要求、场所配置、劳动保护、信息告知、存放限制、收运检查、搬运要求、作业要求、隔离要求、拖斗及集装器、定期巡查、应急处置、存放期限;第四章 其他要求,包括控温场所、远离热源、放射性物质、干冰的要求、露天指定暂存区、其他指定暂存区;第五章 监督管理,包括报送信息、监督检查、违规处罚、配合检查;第六章 附则,包括仓储经营、航材危险品、装卸操作、实施时间。
附件:
附件1 危险品货物航空运输临时存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 修订说明.doc
附件3 危险品货物航空运输存储管理办法(2018年).pdf
附件4 意见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