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已登记新化学物质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2023年第2批 总第12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45号)。本公告信息中共25种已登记新化学物质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如:(T-4)-四(N,N,N',N',N'',N''-六烷基磷酸胺三取代-κN''')磷(1+)与1,2,3-丙三醇的盐(1:1)、10-(十八烷基氨基)-10-取代烷基酸单锂盐、(环烷氧基)脂肪族多元醇、活性海军蓝染料等。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关于已登记新化学物质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2023年第2批 总第12批)的公告
按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关于发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及相关配套表格和填表说明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51号)和《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46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已登记的25种符合要求的新化学物质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见附件),按现有化学物质管理,并对标注新用途环境管理范围的化学物质实施新用途环境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25种符合要求的已登记新化学物质
生态环境部
202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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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注:本次增补见附件中对应“增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2023年 第45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