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化学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由比利时联邦公共服务就业、劳动与社会对话部依据《关于工人福祉的协调法》制定。该标准涵盖化学因素的职业暴露限值,包括致癌物、致突变物和生殖毒性物(CMR)以及具有干扰内分泌系统特性(EDCs)的化学因素,设定了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TWA)和15分钟短期暴露限值(STEL),并标注皮肤吸收标记、生物限值及特殊健康风险标识。雇主必须实施风险评估、暴露监测和工人培训,确保暴露不超过法定限值。
新增比利时化学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时间:2026-10-28
《比利时化学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由比利时联邦公共服务就业、劳动与社会对话部依据《关于工人福祉的协调法》制定。该标准涵盖化学因素的职业暴露限值,包括致癌物、致突变物和生殖毒性物(CMR)以及具有干扰内分泌系统特性(EDCs)的化学因素,设定了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TWA)和15分钟短期暴露限值(STEL),并标注皮肤吸收标记、生物限值及特殊健康风险标识。雇主必须实施风险评估、暴露监测和工人培训,确保暴露不超过法定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