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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化学品合规领域赋能化学品行业全生命周期
物质信息
CAS号:335-95-5
中文名:十五氟代辛酸钠
英文名:Sodium pentadecafluorooctanoate
查询日期:2024-12-25 19:26:49
全球化学品名录(GCIS)合规查询报告
名录名称
国家/地区
列入情况
合规义务分析
已列入
1. 无需进行新化学物质注册/登记。
2. 如属于新用途管理且用途不属于许可的用途,需要进行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
未列入
如满足危险化学品定义,需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提供SDS和标签。
已列入
1. 外商需办理有毒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登记证。
2. 进口或出口的,需申请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
未列入
在中国非禁止进/出口。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许可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如混合物中有组分属于禁运货物范围的且危险性分类包含健康危害-急性毒性类别1、危害水生环境-急性毒性危害类别1、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类别1的,则属于长江流域禁运货物范围。
未列入
无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无重点监管要求。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受该法规管辖,需要确认是否已经通过名称,备注名称查询。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管制要求。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及管制要求。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管制要求。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管制要求。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要求。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管制要求。
未列入
该清单中部分类别的化学物质尚未穷尽,请结合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2024年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共同判定。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已列入
1. 不需要进行新化学物质注册/登记。
2. 确认是否列入中国台湾指定应完成既有化学物质标准登录名单,如果在名单里并且吨位超过1吨/年,需要开展既有化学物质标准登录。
3. 如果吨位超过0.1吨/年,需完成第一阶段登录。
未列入
1. 暂时无需开展既有化学物质标准登录。
2. 如果既有化学物质吨位超过0.1吨/年,需完成第一阶段登录。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如满足危险化学品定义,需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提供SDS和标签。
未列入
如满足危险化学品定义,需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提供SDS和标签。
已列入
(欧盟)根据欧盟REACH法规,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化学物质 (物质本身,混合物中的物质或物品中有意释放的物质)的企业需向欧盟化学品管理局 (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 ECHA) 提交注册,否则该企业将不得在欧盟范围内继续制造,进口或销售该化学品。此外,部分注册物质还需履行评估、通报/授权、限制的义务。
(英国)在英国脱欧之后,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化学物质 (物质本身,混合物中的物质或物品中有意释放的物质)的企业需向英国 (Health and Safety Executive, HSE) 提交注册,否则该企业将不得在GB(Great Britain)范围内继续制造,进口或销售该化学品。不同吨位,注册截止日期也不同。
(a)2026年10月:对于在UK-REACH法规生效前(2020年12月31日)已列入欧盟SVHC清单的物质;每年制造或进口数量在1吨或以上的CMR物质;每年制造或进口数量在100吨或以上对水生生物有剧毒的物质;以及每年制造或进口数量在1,000吨或以上的所有物质。
(b)2028年10月:对于在上一提交截止期(2026年10月27日)结束之前列入UK SVHC名单的物质;以及每年生产或进口数量在100吨以上的所有物质。
(c)2030年10月:对于每年生产或进口量为1吨或以上的所有物质。
(土耳其)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化学物质 (物质本身,混合物中的物质或物品中有意释放的物质)的企业需向土耳其环境与城市规划部 (MoEU) 提交注册,否则该企业将不得在土耳其范围内继续制造,进口或销售该化学品。目前可以通过提交预注册的方式,在截止期之前开展贸易。不同的预注册吨位,注册截止日期也不同。
(a)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注册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每年生产量或者进口量为 ≥1000 tpa 的物质;
——每年生产量或者进口量为≥100 tpa的物质,以及危害分类包含水生急性 1 类和/或水生慢性 1类(H400、H410)的物质;
——每年生产量或者进口量 ≥1 tpa的物质以及根据《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条例》属于 1A 类或 1B 类危害的致癌、致突变和/或对生殖系统有毒的物质。
(b)在不影响本款(a)项规定的期限内,每年生产量或者进行量为 ≥100 tpa的物质,注册截止日期为2028年12月31日。
(c)在不影响本款(a)项和(b)项规定的期间内,每年生产或者进口量 ≥1 tpa 的物质, 注册截止日期为2030年12月31日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已列入
该物质在欧盟属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原则上对POPs的控制包括禁止和限制生产、使用、进出口、人为源排放,管理好含有POPs废弃物和存货。企业需高度重视POPs的限制要求,及时排查和消减产品中的POPs,除欧盟POPs法规((EU) 2020/1204)中所列豁免条款,不得生产,不得投放市场和用于物质,混合物或物品。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EU) No 10/2011收录的物质为单体和添加剂类聚合物/共聚物,主成分聚合物并未列入清单,如果要查询聚合物合规情况,建议以单体和添加剂查询。此外,未列入该清单的物质,需满足(欧盟)关于预期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制品的委员会法规(第17次修订版)<(EU) No 10/2011> Article 6中的对应要求。(法规详情:https://hgt.cirs-group.com/tools/rsdb/detail/d1111qde5p1c)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已列入
该物质根据氟原子数目筛选属于PFAS物质,企业需根据结构进一步判断是否属于豁免范围。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向大不列颠(GB)地区投放未列入GB MCL清单且不满足豁免条件的物质,相关的GB生产商、进口商,以及直接向GB市场投放该物质的北爱尔兰供应商,应当在1个月内向英国健康与安全执行局(HSE)通报。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在EURASIA REACH生效后,需履行新物质的通报及注册义务(类似于欧盟的正式注册),数据要求较现有物质会更严格。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已列入
无需进行新化学物质注册/登记。但需确认物质是否属于活跃物质,如果是非活跃物质,需要先向EPA进行通报。如属于重要新用途,那么需要在生产或使用前至少90天向EPA提交重要新用途申报(SNUR)。此外,现有物质还要确认是否需要履行化学品数据报告(CDR)。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可能需进行新化学物质注册/登记
未列入
如果同时也未列入DSL名录,需要进行新化学物质注册/登记
未列入
墨西哥暂未立法阐明后续义务,请及时关注法规动态。
已列入
不需要进行新化学物质注册/确认。日本生产商/进口商有提交年报的义务。(元素或天然存在物质无需应对CSCL法规。)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已列入
根据日本化审法(CSCL),第一类特定化学物质在生产/进口前需要政府许可(除实验研究等少数情况外,原则上禁止),未经授权不允许生产或进口。与国际法规要求不符的用途被禁止。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根据日本安卫法(ISHA)规定,如该化学物质未列入日本安卫法(ISHA)-现有物质清单中,则属于新化学物质。如生产/进口量≥100kg/年时,需进行标准通报,若生产/进口量<100kg/年,则可走低吨位申报途径,所需要提交的信息也相对较少。
未列入
该物质未列入日本安卫法(ISHA)-已通报物质清单,需确认是否列入日本安卫法(ISHA)-现有物质清单及日本现有和新化学物质名录(ENCS)等其他清单以确认该物质在日本是否属于新物质。
未列入
需要进行新物质的注册/登记。
未列入
按照一般物质来处理,检查是否列入现有物质名录。
未列入
需要进行注册或者预注册。
未列入
不属于CMR物质,注册吨位决定了注册截止期限。
未列入
无特殊要求。
未列入
无特殊要求。
未列入
无特殊要求。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未列入泰国现有物质名录的物质,在泰国属于新化学物质。除履行新物质的注册义务外还需注意:
1、若该物质无危险或不符合SVHC标准则可被要求仅需提供简化的风险评估报告,否则则需提供完整的风险评估报告。
2、此外,若该物质超过1t/y,则需同时进行生产/进口数量以及危害通报,具体可见泰国B.E. 2558中的相关要求。
已列入
该物质在泰国属于有害物质,分别由农业部(清单1.1-1.2)、渔业部(清单2.1-2.3)、畜牧业发展部(清单3.1-3.2)、食品和药品管理局(清单4.1-4.3)、工业工程部(清单5.1-5.6)及能源贸易部(清单6)协调管理。根据官方的危害性分类,类型1-3需要分别进行事前通报、申报注册、注册许可等合规要求,类型4仅可申请作为科学研究标样等使用,此外禁止活动。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需进行新化学物质注册/登记。
未列入
无需完成优先化学品相关登记。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未列入
未列入
如该物质具有危害,需进行HSNO通报。
未列入
需要确认是否在名录中,若不在则需进行新化学物质注册/登记。
未列入
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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