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受管制物质与须报告物质清单
Inventory Overview

《英国受管制物质与须报告物质清单》源于英国《2015年去监管化法案》对《1972年毒药法案》的修订,是英国防范化学品被用于非法制造爆炸物或造成伤害的核心法律工具,用以界定受管制物质与须报告物质的法定范围。该清单体系由以下四类物质构成:受管制爆炸物前体与受管制毒药:供应、持有或使用前,须依法取得相应许可,若清单设有浓度阈值限制(如硝酸铵≥16%氮含量、盐酸≥10%),超过阈值即对公众的供应、持有、使用等实施严格许可管控;
须报告爆炸物前体与须报告毒药:此类物质无论浓度高低均属监管范围(如硫磺、高浓度漂白剂)。其本身不一定是禁止,但对其可疑交易、失窃或重大丢失必须履行强制报告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