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0〕3号)和《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安〔2021〕5号)等文件精神,强化深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修编了《深圳市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2022年版)》,于2022年3月29日印发,经市政府审定同意,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目录》对危险化学品实行分级分类管控:包括全市禁止部分82种、都市核心区限制和控制部分614种、非都市核心区限制和控制部分958种。 目前《目录(2027年版)》正在修订,征求意见稿已于2026年8月公开,新版本预计2027年发布实施。
新增深圳市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
时间:2026-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