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增补和变更《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公告(2026年第40号),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及其配套文件的有关规定,将符合要求的4种化学物质和482种已登记新化学物质列入《名录》。 公告附件1中包含4种化学物质,全部为实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前(2003 年10 月15 日前)已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加工使用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根据公告,该4种化学物质即为2025年8月11日公示的“2025年第2批(总第14批)拟增补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化学物质”,物质标识信息全部公开,且没有设定新用途环境管理范围。 公告附件2中包含482种化学物质,全部是按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第7号令)的规定取得常规申报登记证的新化学物质,自生态环境部第12号令施行之日起满五年后,被主管部门主动列入《名录》。至此,根据7号令取得常规申报登记证的新化学物质,已全部被列入《名录》。
更新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IECSC)-新增486种物质
时间:2026-0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