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韩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KECL)-新增第2026-103号公告

时间:2026-07-08

近期,韩国气候能源环境部发布第2026-103号告示,对《现有化学物质》公告进行部分修订,新规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明确了现有化学物质的认定标准: ——根据《化学物质登记及评价等相关法律》(以下简称"化评法")第2条第3号甲项规定,1991年2月2日前已在韩国境内流通的化学物质被列为现有化学物质(附表1)。 ——根据化评法第2条第3号乙项规定,依据旧《有害化学物质管理法》接受有害性审查的化学物质视为现有化学物质(附表2);此外,凡依据旧法完成有害性审查并被公告为有害化学物质的,亦视为现有化学物质。 ——符合以下四种情形均可视为现有化学物质: 1)现有化学物质的水合物或无水物; 2)由两种以上现有化学物质成分组成、技术上难以分离且本身在市场上流通的反应生成物; 3)被公告为现有化学物质的多成分物质的同分异构体; 4)符合附表3规定的其他化学物质。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修订首次确立了定期审查机制。根据第4条规定,气候能源环境部长须以2026年7月1日为基准,此后每三年对本公告的妥当性进行审查,并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这一机制旨在确保化学物质管理政策与时俱进,适应不断变化的科学认知和产业需求。

热门课程
热门课程
查看更多
热门指南
热门指南
查看更多
化规通
全球化学品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
服务热线:
0571-87206555
化规通logo
x
化规通logo
化规通是由瑞旭集团出品,面向化工及下游行业的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基于最新的全球化学品法规资讯、可靠的物质及法规标准数据库、专业的合规工具及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降低产品合规风险、破除市场准入壁垒。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秋溢路288号东冠高新科技园1号楼11层
电话:0571-87206555
传真:0571-87206533
邮箱:chemicals@cirs-group.com
工具
相关平台
关注微信公众号
化规通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Copyright © 2026 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浙ICP备07030637号-1
icon-server
mess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