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泰国军用物资管制清单

时间:2026-07-07

《泰国军用物资管制清单》,是由泰国国防部于2008年1月10日在《皇家公报》上发布,依据《1987年武器管制法》制定 ,用于规范须经批准的军用物资类型。 清单主要涵盖以下四大类受控物资: 1. 武器、弹药及相关装备:包括各类武器、弹药及爆炸物,作战车辆与飞行器,军用装备,以及核生化防护设备等; 2. 化学战剂及其前体:严格遵循《禁止化学武器公约》(CWC)附录清单,列管有毒化学品及其关键前体。具体包括神经毒剂(沙林、梭曼、VX)、糜烂性毒剂(芥子气、氮芥、路易氏剂)、生物毒素(蓖麻毒素、石房蛤毒素)及关键前体(DF、QL等); 3. 可用于制造爆炸物的化学品(Precursor Chemicals),共计178项。涵盖硝酸铵、氯酸钾、高氯酸钾等强氧化剂,以及丙酮、苯、硝酸胍等有机/无机化学品,旨在用于防范其被非法制爆; 4. 各类成品炸药:详细列举了55种具体烈性炸药,如阿马托炸药、铵油炸药(ANFO)、C-4塑性炸药、黑索金(RDX)、奥克托今(HMX)、太安(PETN)、梯恩梯(TNT)及其衍生物(硝化纤维素、硝化甘油、叠氮化铅等)。 这些物资的订购、进口、制造和持有须获得泰国国防部许可,泰国政府机构和红十字会等特定组织除外。清单中明确规定,即使名称不同,但性质、化学结构或成分相同的物质,同样视为管制物品。

热门课程
热门课程
查看更多
热门指南
热门指南
查看更多
化规通
全球化学品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
服务热线:
0571-87206555
化规通logo
x
化规通logo
化规通是由瑞旭集团出品,面向化工及下游行业的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基于最新的全球化学品法规资讯、可靠的物质及法规标准数据库、专业的合规工具及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降低产品合规风险、破除市场准入壁垒。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秋溢路288号东冠高新科技园1号楼11层
电话:0571-87206555
传真:0571-87206533
邮箱:chemicals@cirs-group.com
工具
相关平台
关注微信公众号
化规通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Copyright © 2026 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浙ICP备07030637号-1
icon-server
mess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