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6日,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等10个部门联合发布2026年第3号公告,决定将3-氯丙炔、2-碘酰基苯甲酸、2-重氮乙酰乙酸对硝基苄酯、甲磺酰基叠氮、2-硝基-3-甲基苯甲酸等5种化学品纳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此次调整是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该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更新中国危险化学品目录-新增5种物质
时间:2026-04-16
2026年4月16日,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等10个部门联合发布2026年第3号公告,决定将3-氯丙炔、2-碘酰基苯甲酸、2-重氮乙酰乙酸对硝基苄酯、甲磺酰基叠氮、2-硝基-3-甲基苯甲酸等5种化学品纳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此次调整是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该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