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9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2021年第44号公告,修订《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以履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及其修正案义务。 清单将以下九大类物质纳入严格管控: 1.全氯氟烃(CFCs); 2.哈龙; 3.四氯化碳(CTC); 4.甲基氯仿; 5.含氢溴氟烃; 6.溴氯甲烷; 7.甲基溴; 8.含氢氯氟烃(HCFCs); 9.氢氟碳化物(HFCs) - 新增管控类别。 为落实削减要求,生态环境部近期连续出台两项禁令: 《关于禁止生产以1,1-二氯-1-氟乙烷(HCFC-141b)为发泡剂的聚氨酯产品的公告》; 《关于禁止生产以氢氟碳化物(HFCs)为制冷剂的家用电冰箱和冰柜产品的公告》。 随着HCFC-141b和HFCs相关产品的逐步淘汰,我国臭氧层保护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迈入新阶段。
新增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
时间:2026-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