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久性应列为CLP法规下“独立”危害分类

时间:2021-06-21
作者:瑞旭集团
来源:瑞旭集团
欧盟
GHS
法规解读

科学家建议,欧盟应引入持久性成为“独立”危害分类,作为欧盟化学品战略下对物质和混合物(配制品)的分类、标签和包装(CLP)法规拟议修订的一部分。

科学家表示,通过实施P-sufficient方法,能使高持久性物质得到监管,且不会影响到其他的物质特性。该项举措能有助于防止未来“不可逆”的糟糕影响。

全球PFAS科学小组就欧盟委员会针对拟议修订的初始影响评估 (IIA) 进行的公众咨询提出了建议。该小组成员包括在PFAS辩论中表现突出的科学家,例如瑞士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的Martin Scheringer,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的Ian Cousins以及美国东卡罗来纳大学的Jamie DeWitt。

预计欧盟委员会将针对持久性(P)并结合生物累积性(B),迁移性(M)和毒性(T)创建新的CLP危害类别。

这些危害类别为:

  • PBT;
  • vPvB;
  • PMT;
  • vPvM.

一些科学家在 5 月 30 日的评论中表示,过去 50 年来大多数严重环境污染案例的“根本原因”是某些化学品的高度持久性。

此外,高度持久的化学品,例如多氯联苯 (PCB)、氯氟烃 (CFC) 和 PFAS,与绿色化学及“欧盟对可持续未来的愿景”格格不入。

科学家指出,加州最近提出的将PFASs归为一类的建议,就是“P-sufficient”方法的实例之一。这是因为即使在其他方面特性不同,所有PFASs都具有高度持久性。有毒物质控制部门(DTSC)能够采用这种方法,也是因为加州法规将持久性确定为一种危害特性。

独立持久性这一危害分类的目的在于捕获高持久性,生物可及,非自然产生,持续生产且会在环境中累积的合成有机物。

目前,CLP 法规的范围涵盖天然存在的物质,其中一些物质(如岩石和沙子)同样具有高度持久性。因此,为适应物质分类,需要对 CLP 法规进行一些修订。由于REACH法规涵盖了对由于物质基本特性而仅造成最低风险的物质(例如水和氮)以及天然存在的物质的豁免,可以作为参考。

“P-Sufficient”方法并不是最近提出的。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的Marvin Stephenson曾在1977年发布的一篇论文中讨论过该方法。该论文发布于生态毒理学与环境安全(Ecotoxicology and Environmental Safety)杂志上,标题为鉴别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有害的有机化合物的方法(An approach to the identification of organic compounds hazardous to the environment and human 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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