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8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57号)(以下简称《公告》),并废止《关于开展2025年度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50号)。
《公告》决定自2026年6月1日起,海关总署依法对法定检验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具体商品范围如下:
1)进口商品:婴童用品、食品接触产品、日用饰品、成人鞋靴、电子产品、低压电器等。
2)出口商品:婴童用品、低压电器等。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
来源:海关总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