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3日,台湾环境部发布《列管毒性化学物质及其运作管理事项》修正说明。此次修订旨在顺应国际环保趋势,配合联合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斯德哥尔摩公约要求,同时响应欧盟对特定化学物质的限制政策。
更新概括:
- 将全氟辛烷磺酸盐类与相关化合物、全氟辛酸盐类与相关化合物纳入毒性化学物质范畴,明确其管制浓度和分级运作量,重新划定使用范围;
- 对壬基酚及壬基酚聚乙氧基醇的毒性分类进行调整,新增化学文摘社登记号码,并修正禁止运作事项和使用用途。
此次公告更新,将进一步强化对毒性化学物质的管控力度,降低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潜在风险,推动相关行业绿色转型,促进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