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 2024/3199,即宣布对《事先知情同意条例》(EU No 649/2012)进行修订,在附件I中新增了40种化学品,其中包括35种农药和5种工业化学品,涉及阿巴汀、3-[(3-联苯-4-基)-1,2,3,4-四氢-1-萘基]-4-羟基香豆素、顺-4-叔丁基苯基(-2-甲基丙基)-2,6-二甲基吗啉等物质。新规定将从2025年3月1日起生效,附件I目前共包含362个条目。
了解PIC
PIC自2014年3月1日起在欧盟范围内实施,为《鹿特丹公约》的具体执行形式。该条例严格规范了欧盟与第三国间有害化学品的进出口行为,明确了欧盟内特定有害化学品的出口通报义务。
PIC条例中的附件V列出了在欧盟范围内全面禁止出口的物质清单,所有列入的物质都已停产。而附件I则列出了需要事先通报的出口物质清单。每年3月31日前,进出口商都必须将附件I所列化学品的年度贸易信息提交给各自国家的指定机关。然后,这些信息将被各欧盟国家汇总并提交给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在欧盟层面进行总结并对非保密信息进行公开。同时,ECHA也升级了其IT工具ePIC,以帮助企业更有效地应对这些新的出口限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