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签署时限

时间:2024-08-15
化学品经营、生产、使用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员工是否需要每年一次签署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书或安全生产承诺书?可否入职签署一次就行,不用每年签署?

答:您好,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法的法定职责,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考核领导机构,协调处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中的问题。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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