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 我公司打算从欧洲进口一种化学产品,给印刷机做印前表面处理来增加附着力。但是不知道这种产品要用什么海关编码,进口它有哪些要求?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海关要求如实、准确申报其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并且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确定相应的商品编码。也就是说如实申报、准确归类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尽的义务。因此,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应在货物实际进出口前自行查找《税则》及相关注释或归类决定,对其拟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如在查阅上述归类依据后仍对商品归类存在疑问,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可向海关申请预裁定,预裁定的申请人应当是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出口货物发货人。申请人应当在货物拟进出口3个月前向其注册地直属海关提出预裁定申请。申请人申请预裁定的,应当通过电子口岸“海关事务联系系统”或“互联网+海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如果企业需要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首先应准确确定商品归类,根据归类确定其监管证件及检验检疫类别。对商品进行归类是准确查询有关商品的监管条件和检验检疫类别(主要体现为各类进出口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等)的前提。进出口时需向海关递交以下单证:(1)合同;(2)发票;(3)装箱清单;(4)载货清单(舱单);(5)提(运)单;(6)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7)进出口许可证件(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8)海关要求的其他进出口有关单证等。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可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等。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