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经营者如何判断拟出口石墨物项是否属于受管制的两用物项?

时间:2024-03-07
进出口
两用物项

出口经营者应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关于优化调整石墨物项临时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相关规定,判断拟出口的石墨物项是否属于管制物项。确实无法判断的,可通过业务系统统一平台(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向商务部申请办理出口业务咨询,说明拟出口物项技术指标、主要用途以及无法判定的原因等,商务部将组织研判并及时答复。

附件:《关于优化调整石墨物项临时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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