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目录》外的危险化学品许可依据

时间:2024-01-31
危险化学品

问:实际工作中遇到一些化学品,具有《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确定原则描述的危险特性,但其不在《危险化学品目录》中。例如碳酸甲乙酯闪点低于28摄氏度,火险类别属于甲类,但是碳酸甲乙酯不在《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生产碳酸甲乙酯是否需要许可如果需许可,具体的许可依据?

答:你好,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但经鉴定有关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关生产、进口企业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但不需要办理相关安全行政许可手续,企业应需要按照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

附件:1.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2.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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