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园区内氢气公共输送管道是否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时间:2024-01-17
仓储运输
危险化学品
化学品经营、生产、使用

问:我司是化工园区的国有平台建设公司,我司拟在园区内建设一条公共的氢气输送管道,管道铺设在园区公共管廊上,为园区内需要氢气的企业提供公共服务。该管道总长度为3420米,起始端在园区内一家产氢企业的界区外1米处,末端为各需要氢气企业界区外1米处。请问,该氢气输送管道的建设项目是否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另外该氢气输送管道是否为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

答:根据《关于大型化工装置高度危险化工装置和长输管道界定标准问题的复函》第三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是指穿越厂区外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根据《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区域是指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以外的区域”,第九条“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安全监督管理适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贵单位拟建管道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考虑氢气危险性具有易燃易爆,容易造成材料氢脆等特点,氢气管道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附件: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热门课程
热门课程
查看更多
热门指南
热门指南
查看更多
化规通
全球化学品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
服务热线:
0571-87206555
化规通logo
x
化规通logo
化规通是由瑞旭集团出品,面向化工及下游行业的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基于最新的全球化学品法规资讯、可靠的物质及法规标准数据库、专业的合规工具及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降低产品合规风险、破除市场准入壁垒。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秋溢路288号东冠高新科技园1号楼11层
电话:0571-87206555
传真:0571-87206533
邮箱:chemicals@cirs-group.com
工具
相关平台
关注微信公众号
化规通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Copyright © 2026 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浙ICP备07030637号-1
icon-server
message